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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在大学党委领导下、履行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审计;

2、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审计;

3、负责对学校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

4、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审计;

5、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

6、负责对学校专项资金审计;

7、负责学校对外合作事项合同审核

8、负责学校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审核

9、负责学校科研项目结算审签

10、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进行审计评价;

11、负责督促校内审计整改工作;

12、负责审计结果的建档工作;

13、完成大党委及上级部门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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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新疆大学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