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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审计处同岗位替代制度

作者:审计处            来源:审计处            时间:2011-11-23 17:58:10

 

        为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岗位替代制度。

  第一条  岗位替代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处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  岗位替代内容

  本处工作人员因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无法上班的,需要进行AB角岗位替代,由请假人(A角)向替代人(B角)做好工作交接手续。

  (一)A岗责任人因事离岗期间,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待。

  (二)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要同时做好本岗位工作和A岗主要工作。顶岗期间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三)在外审计和办事期间,要在外出留言牌上写明工作人员在科室的时间和联系方式。同时,对可以委托其他科室办理的事项要委托其他科室办理

(四)每一岗位责任人不仅要做好本岗位工作,还要加强对本部门其他业务工作的全面了解,以保证岗位替代制的顺利实施。

  第三条  责任追究

  未按规定进行岗位替代,造成工作失误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效能告诫。替代人员不履行职责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效能告诫。

        第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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