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7]68号
关于校本部校园内零星维修工程结算的审计意见
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你单位2017年4月27日的申请,我们对新疆红湖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的校本部校园内零星维修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出具审计意见如下:
工程送审价:37,079.44元,审定价:35,253.50元,审减额1825.94元,审减率4.92%。
审计处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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