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7]76号
关于锅炉房前平房及理科垃圾站拆除工程结算的审计意见
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你单位2017年4月27日的申请,我们对新疆红湖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的锅炉房前平房及理科垃圾站拆除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出具审计意见如下:
送审价42,247.39元,审定价42,247.39元,审减额0元。
审计处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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