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7]79号
关于化学化工学院粉刷会议室、办公室工程结算的审计意见
化学化工学院:
根据你单位2017年5月11日的申请,我们对新疆红湖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的化学化工学院粉刷会议室、办公室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出具审计意见如下:
工程送审价:31,864.75元,审定价:24,950.09元,审减额6,914.66元,审减率21.7%。
审计处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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