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6]76号
关于北校区东院高层地下停车场新建临时库房工程(第二次)
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乌鲁木齐市红湖和园物业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2016年9月27日的申请及报审资料,我们委托新疆兆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新疆华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北校区东院高层地下停车场新建临时库房工程(第二次)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公司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耗量定额》、《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费用定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单位报审结算书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10,829.14元,审定价10,695.18元,审减额133.96元,审减率1.24%。
审计处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