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6]71号
关于本部锅炉房旁燃气调压箱防护等工程
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你单位2016年6月21日的申请及报审资料,我们委托新疆兆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本部锅炉房旁燃气调压箱防护等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公司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耗量定额》、《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费用定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单位报审结算书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49,032.18元,审定价42,759.71元,审减额6,272.47元,审减率12.79%。
审计处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