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6]72号
关于新疆大学北校区21号楼换热站改造等工程
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你单位2016年9月5日的申请及报审资料,我们委托新疆兆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新疆建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的新疆大学北校区21号楼换热站改造等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公司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耗量定额》、《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费用定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单位报审结算书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111,656.64元,审定价106,910.49元,审减额4,746.15元,审减率4.25%。
审计处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