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7]53号
关于新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号教学楼安装暖气包工程
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新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你单位2017年3月6日的申请及报审资料,我们委托新疆兆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李广芹负责施工的新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号教学楼安装暖气包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公司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耗量定额》、《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费用定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单位报审结算书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19,857.00元,审定价19,492.48元,审减额364.52元,审减率1.84%。
审计处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