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7]63号
关于本部70号家属楼1-2单元地下室水管更换等工程
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你单位2017年4月18日的申请及报审资料,我们委托新疆兆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本部70号家属楼1-2单元地下室水管更换等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公司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耗量定额》、《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费用定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单位报审结算书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28,425.75元,审定价23,195.91元,审减额5,229.84元,审减率18.40%。
审计处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