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7]83号
关于北校区东院21号高层楼前排水管维修工程结算的审计意见
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你单位2017年7月12日的申请,我们对新疆红湖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的北校区东院21号高层楼前排水管维修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出具审计意见如下:
工程送审价:15,624.53元,审定价:15,027.80元,审减额596.73元,审减率3.82%。
审计处
2017年10月16日
审核意见签字
副处长:
处长:
主管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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