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5]156号
关于新疆大学1#、3#学生宿舍楼维修改造工程
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你单位2015年11月25日的申请,我们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造价咨询业务部,对新疆昌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的新疆大学1#、3#学生宿舍楼维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所依据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0年《全统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单位估价表》、2010年《新疆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乌鲁木齐单位估价表》、1999年《新疆房屋修缮预算定额》、施工合同、经济签证及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1,635,429.46元,审定价1,557,898.81元,审减额77,530.65元,审减率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