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5]192号
关于新疆大学2013年三校区配电室电力变压器继电保护及配电设备消缺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你单位2015年12月23日的申请,我们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造价咨询业务部,对新疆德源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新疆大学2013年三校区配电室电力变压器继电保护及配电设备消缺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所依据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0年《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施工合同、经济签证及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203,831.82元,审定价171,800.51元,审减额32,031.31元,审减率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