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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5]193号

关于新大北区供电线路改造等工程

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你单位2015年12月24日的申请,我们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造价咨询业务部,对新疆同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新大北区供电线路改造等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所依据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0年《新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施工合同、经济签证及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等,遵循《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规范》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479,910.23元,审定价449,561.37元,审减额30,348.86元,审减率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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