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5]198号
关于新疆大学2013年校本部红湖及莲花池周边景观改造工程
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你单位2015年12月24日的申请,我们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造价咨询业务部,对新疆风景园林建筑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新疆大学2013年校本部红湖及莲花池周边景观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所依据《全统仿古建筑及园林定额新疆估价表》、2010年《新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10年《全统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施工合同、经济签证及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1,639,726.72元,审定价1,577,330.16元,审减额62,396.56元,审减率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