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8]134号
关于校本部家属区18、19、20、65号住宅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你单位2018年12月13日的申请,我们委托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新疆华伟新方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校本部家属区18、19、20、65号住宅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所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现场可实际测量的房间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计量、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书、施工合同、投标经济标文件、施工补充协议、竣工验收单、经济签证、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145,883.72元,审定142,646.76元,审减额3,236.96元,审减2.22%。
审计处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