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9]22号
关于新疆大学2015年校本部、北校区既有建筑屋面防水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基建处:
根据你单位2019年5月24日的申请,我们委托新疆兆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新疆峻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新疆大学2015年校本部、北校区既有建筑屋面防水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公司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实体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耗量定额(措施项目)》、《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地区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20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10》、合同、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资料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537,047.61元,审定价502,161.68元,审减额34,885.93元,审减率6.50%。
审计处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