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9]23号
关于新疆大学校本部65-68号高层住宅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一标段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基建处:
根据你单位2019年5月27日的申请,我们委托新疆兆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新疆大学校本部65-68号高层住宅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一标段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公司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实体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耗量定额(措施项目)》、《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地区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20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10》、《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费用定额》、合同、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资料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1,630,506.34元,审定价1,583,747.64元,审减额46,758.70元,审减率2.87%。
审计处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