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8]135号
关于新疆大学校本部学生社区教学区、家属区道路维修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你单位2018年12月13日的申请,我们委托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新疆泰鑫德恩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新疆大学校本部学生社区教学区、家属区道路维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所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新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10)、《新疆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经济签证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2,751,700.08元,审定2,739,672.83元,审减额12,027.25元,审减0.44%。
审计处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