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9]37号
关于新疆大学校本部69、70号楼高层维修工程(室内消防设施维修)
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基建处:
根据你单位2019年7月22日的申请,我们委托新疆玖一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上海石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新疆大学校本部69、70号楼高层维修工程(室内消防设施维修)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公司依据《新疆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2010)》、《新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10)》、《全统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10)》、合同、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资料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120,201.94元,审定价113,422.89元,审减额6,779.05元,审减率5.64%。
审计处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