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8]122号
关于新疆大学研究生公寓项目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基建处:
根据你单位2018年11月6日的申请,我们委托新疆驰远天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新疆大学研究生公寓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所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0)、《新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10)、《新疆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施工合同、相关结算资料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5,682,794.49元,审定价3,327,121.36元,审减金额2,355,673.13元,审减率41.45%。
审计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