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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9]38号

 


关于新大附中校园绿化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附属中学:

根据你单位2019年8月8日的申请,我们委托新疆兆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乌鲁木齐旭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新大附中校园绿化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公司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实体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耗量定额(措施项目)》、《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地区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20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10》、《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费用定额》、合同、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资料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834,000.00元,审定价825,539.61元,审减额8,460.39元,审减率1.01%。

 

 

    审计处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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