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20]4号
关于本部、北、南校区操场安装路灯工程结算的审计意见
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你单位2020年1月6日的申请,我们对新疆红湖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的本部、北、南校区操场安装路灯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出具审计意见如下:
一、工程造价
送审价:71,987.25元,审定价:65,940.14元,审减额6,047.11元,审减率8.4%。
审计处
2020年1月15日
版权所有:新疆大学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