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8]136号
关于新疆大学学生食堂项目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基建处:
根据你单位2018年12月13日的申请,我们委托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新疆大学学生食堂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CECA/GC3-2010《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书、施工合同、会议纪要、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3,767,024.05元,审定1,613,382.50元,审减额2,153,641.55元,审减率57.17%。
审计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