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9]26号
关于新疆大学校本部文化活动广场建设项目
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基建处:
根据你单位2019年7月2日的申请,我们委托新疆玖一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新疆泰鑫德恩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新疆大学校本部文化活动广场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公司依据《新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新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10)》、《全统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10)》、《新疆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2010)》、合同、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资料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4,099,414.19元,审定价3,953,424.55元,审减额145,989.64元,审减率3.56%。
审计处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