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20]20号
关于2016年三校区、体育馆路家属院1-2#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你单位2020年4月9日的申请,我们委托新疆驰远天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新疆万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2016年三校区、体育馆路家属院1-2#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措施项目)》(20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实体项目)》(20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2014)、《新疆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2010)》、《新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10)》、《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施工合同、相关结算资料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390,000.00元,审定价384,971.22元,审减金额5,028.78元,审减率1.29%。
审计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