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20]21号
关于新疆大学附属中学生活辅助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基建处:
根据你单位2020年5月18日的申请,我们委托新疆兆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山东一建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新疆大学附属中学生活辅助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公司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实体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耗量定额(措施项目)》、《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地区市政单位估价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12》、《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费用定额》、合同、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资料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1,311,521.78元,审定价1,289,601.19元,审减额21,920.59元,审减率1.67%。
审计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