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20]41号
关于新疆大学博士后公寓楼室内维修工程结算的审计意见
乌鲁木齐市红湖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你单位2020年12月3日的申请,我们对新疆独秀建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的新疆大学博士后公寓楼室内维修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出具审计意见如下:
一、工程造价
送审价:66,356.07元,审定价:56,663.25元,审减额9,692.82元,审减率14.6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重复计算工作内容予以扣减。
审计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