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9]49号
关于2019年新疆大学校本部人行道拓宽改造工程
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基建处:
根据你单位2019年10月11日的申请,我们委托新疆新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新疆恒枫绿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2019年新疆大学校本部人行道拓宽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公司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关于乌鲁木齐市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记取规定的通知(暂行)》、《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基础预算定额》(2012)、、《乌鲁木齐地区市政工程单位估价汇总表》(20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12)、、合同、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资料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1,237,461.11元,审定价1,148,863.86元,审减额88,597.25元,审减率7.16%。
审计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