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19]64号
关于新疆大学校本部新园市场电力改造建设项目
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你单位2019年11月5日的申请,我们委托新疆新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新疆亚伯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新疆大学校本部新园市场电力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公司依据《合同法》、《建筑法》、《新疆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0)、《新疆建安补充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估价表》、合同、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资料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302,004.86元,审定价249,012.29元,审减额52,992.57元,审减率17.55%。
审计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