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审计处
审 计 意 见 书
新大审意字[2020]38号
关于2019年新疆大学校本部、北校区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竣工结算的审计意见
基建处:
根据你单位2020年11月25日的申请,我们委托新疆兆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新疆华汇恒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2019年新疆大学校本部、北校区宿舍维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该公司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实体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耗量定额(措施项目)》、《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地区市政单位估价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12》、《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费用定额》、合同、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资料等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核,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工程送审价1,960,941.83元,审定价1,889,924.38元,审减额71,017.45元,审减率3.62%。
审计处
2021年1月21日